
大同大学拟解聘10名长期旷工教师 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近日,大同大学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0名长期旷工的教师依法解除聘用关系。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同时也展现了我国高等教育机构对教师职业操守的严格要求。
一、旷工教师的情况
据了解,这10名教师中,有7人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一个月,3人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两个月。旷工期间,这些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向学校说明原因,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依法解除聘用关系的原因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大同大学认为,这10名教师的旷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法应当解除聘用关系。
三、学校对教师的关心与帮助
尽管学校对这10名教师的旷工行为进行了处理,但学校依然关心和帮助这些教师。学校表示,将积极协助这些教师办理离职手续,并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关爱。
四、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性
大同大学此次依法解除聘用关系,旨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长期以来,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师职业操守提出了严格要求。此次处理旷工教师,是学校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的重要举措。
五、结语
大同大学此次拟解聘10名长期旷工教师,依法解除聘用关系,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机构对教师职业操守的严格要求。同时,学校对教师的关心与帮助,也展现了教育工作者的人道主义精神。相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大同大学的各项工作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责编: admin)
版权声明: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