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工作。为满足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码号资源需求,并与固定、移动用户号码明显区分,便于用户识别,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 700 号段作为号码保护服务业务的专用码号资源,管理位长 11 位,使用位长 15 位。
近年来,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服务被广大用户普遍使用,在这些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场景中,用户手机号码被广泛应用在仓储、物流及售后等环节。
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即受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为其个人用户分配临时号码(通常称为 “中间号” 或 “隐私号”)代替真实手机号码,利用公用电信网实现和他人之间的话音、短消息等通信功能,减少个人手机号码泄露风险的一种业务。
比如,在网约车服务中,司机和乘客可通过打车平台临时分配的 “中间号” 进行通信,相互隐藏双方的电话号码;在网络购物中,购物平台临时生成一个 “中间号”,隐藏订单收件人的实际号码,商家发货和快递派送时均可通过该 “中间号” 联系到收件人;在外卖服务中,外卖平台临时生成一个 “中间号”,对商家和骑手隐藏消费者电话号码。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介绍,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强化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防控、促进平台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通知要求,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应由应用平台提供方、基础平台提供方和业务使用方三者协同开展。
应用平台提供方是指建设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应用平台的企业,利用基础平台提供方建设的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基础平台,负责根据业务使用方的需求生成 “中间号”,管理个人已实名手机号码与 “中间号” 的绑定关系,可对发送给 “中间号” 的信息进行接收、处理并转发,相关业务属于呼叫中心、多方通信等增值电信业务的一种新形态。
基础平台提供方是指建设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基础平台的企业,负责完成信令路由和互联互通等工作,实现通信鉴权控制、号码变换、信息处理、话单、通信记录留存等功能,相关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基础平台应为符合条件的应用平台提供接入服务,共同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
业务使用方是指委托应用平台提供方为其个人用户提供号码保护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在时间安排方面,通知设置了三个月试点准备阶段、三个月试点过渡阶段、两年正式试点阶段。试点过渡阶段结束后,将全部使用 700 专用号码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通知还要求各业务参与方应严格遵守码号资源管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实名制、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防控等各项规定,制定本企业相关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手段,加强业务和安全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介绍,当前我国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日均订单量至少为 3.5 亿,规划 700 专用号码,在形式上可以与手机号码明显区分,方便用户识别,在数量上可以满足未来快递、外卖、网约车等场景千亿级的码号资源需求。
对于用户来说,在使用互联网平台服务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同意互联网平台提供号码保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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