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院士假参事招摇撞骗被拆穿 头衔饥渴助长歪风
近期,多起“假院士”“假参事”案件被曝光,一些社会人员伪造国家级学术头衔或政府职务,以此骗取企业咨询费、政府补贴甚至政治待遇。这类案件背后,暴露出部分机构和个人对“虚名头衔”的病态追逐,以及监管漏洞下的灰色产业链。
一、典型案例:假头衔如何行骗?
1. 冒充“国务院参事”忽悠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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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伪造红头文件、假聘书,自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特聘专家”,以“政策顾问”名义收取高额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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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23年,某“假参事”以帮助申报国家项目为名,诈骗多地政府超500万元。
2. 自封“国际院士”割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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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注册离岸机构(如“全球科学院”),自颁“院士”证书,再以此头衔站台保健品、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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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24年某“量子院士”推销伪科学产品,涉案金额超2亿元。
3. 虚构“智库专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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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PS与领导人合影,编造“XX政策起草人”履历,骗取企业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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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获取商业代言、政府合作资源。
二、谁在制造“头衔饥渴”?
1. 部分企业的“镀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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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公司为提升形象,热衷聘请“有头衔”的顾问,甚至主动配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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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科技公司明知对方是“野鸡院士”,仍以年薪百万聘请,用于宣传融资。
2. 地方政府“重名轻实”的评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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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项目评审、政策扶持过度看重参与者头衔(如“院士”“参事”),忽视实际能力。
3. 灰色产业链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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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书制作:淘宝、境外网站可定制“院士证”“参事聘书”,价格从几百到数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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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包装:部分机构专门帮客户“运作”虚假头衔,收取服务费。
三、法律后果与打假难点
1. 现行法律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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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高可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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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若以假头衔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可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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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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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非官方头衔”(如某协会院士)可能仅算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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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骗子利用境外机构头衔,难以直接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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